2023-02-26 07:06:48
根据《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
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给予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,个人行贿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,应予立案追诉。
有关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件怎样刑事立案
伪造、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
暴动越狱犯罪的解释规定有哪些内容(1017暴力越狱)
黑龙江抢夺罪抢劫罪到底有啥差异 黑龙江抢劫案
丢失枪支不报涉嫌成立犯罪的会被判几年
公租房廉租房的区别有哪些体现2022 公租房廉租房有什么区别?
吉林抢劫罪及抢夺罪有啥差别 吉林省抢劫罪立案标准
虐待罪构成要素
我国过失爆炸案的追诉标准如何认定 过失爆炸罪案例
要多少才达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立案追诉标准